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级项目中检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蕾发布时间:2014-10-13浏览次数:210

各有关单位,各校级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基金预研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各类校级项目中检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中检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

(一)中检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一式三份),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如实填写;

(二)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和代表性研究成果。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须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一式二份),校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项目验收评价报告书》(一式二份)。

验收需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研究成果资料及有关论文论著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标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校青年自然科学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项目批准号。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原件,并将复印件报送科技处。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并认真做好督促把关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为机关管理岗位人员的,本次项目结题仍由机关党委组织。

(三)因故未能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向科技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结题。

(四)中检和结题验收工作各项材料,请各单位于1031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逾期恕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海丽、张盈;联系电话:85811065

科学技术处

                                 2014108

附件:中检、结题项目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