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4年下半年本专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沈静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次数:221

 

关于2014年下半年本专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暂行规定》(附件),现开展我校2014年下半年本专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

请各学院在学院内广泛发动宣传,通知到学院每位同学。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41210-20141217日内登陆个人奥蓝网学生版进行申报(“事务办理”-“学生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1217日下午5点关闭系统,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说明进行填报。

各学院负责老师请于20141218日下午5点前登陆奥蓝网管理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学生管理”-“素质拓展”),并将期刊主办单位开具的正规版面费发票于1219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送至学工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暂行规定

                                          学生工作处

20141210

附件一:

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暂行规定

 

为调动在校大学生参与科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出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多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提高大学生培养质量,同时也为了解决大学生支付论文版面费的实际困难,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暂行规定》。

一、适用对象

(一)、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以第一作者且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获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立项、教务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有科研经费资助的学生,论文版面费由本人科研经费支付。

二、报销时间

每年六月、十二月各报销一次,具体时间由学生工作处另行通知。

三、报销范围

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有ISSNCN刊号)发表的学术论文。

下列情况不属于报销范围:

①以摘要、短篇报道、电子版形式发表的论文。

②在增刊、丛刊、专辑、论文集、HK刊号和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③发表的论文不足一个印刷页且少于1200字。

④会议论文。

四、报销金额

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50%(最高不超过400元)

五、报销程序

1、学生将《版面费报销申请表》,杂志原件,杂志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页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核(《版面费报销申请表》可在学工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各院系汇总符合报销条件的论文,填写《大学生论文版面费报销汇总表》,并将所有论文审核材料、论文原件及期刊主办单位开具的正规版面费发票送学工处教育管理科登记验收。(《大学生论文版面费报销汇总表》可在学工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3、学工处审核报销后由各学院学工办发放至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