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拿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在广大大中学生中进一步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省大中学校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日—31日。
二、参加对象
全省各高校团组织及在校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基础。
2.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全面领会《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认真部署安排,确保学院各级组织积极参与其中。
3.进行全方位宣传。要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橱窗和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校园APP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在校学生的全覆盖。同时,结合“与信仰对话”、“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既有工作品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
4.开展1次主题团日活动。主题宣传月期间,各基层团委、团支部都要至少开展1次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
5.举办1场“校园明辨会”。基层团组织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为主题和主要形式,至少举办1场相关活动,通过研讨、辩论的方式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
6.及时上报信息。请各学院团委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有关工作和活动新闻信息。学校团委将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宣传,并推报团中央、全国学联和团省委。
请各学院团委要尽快将此通知转发到本学院团组织,并切实抓好工作的督促督导。3月27日(周五)下班前,请将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学校团委邮箱。
联系人:曹合社联系电话:85811843
邮箱地址:tw85811843 @163.com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