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2015年度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招标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中医临床研究
中医优势病种研究: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选择中医治疗优势明显,能取得显著疗效的常见病、多发病,对其应用方药、特色诊疗技术,特别是运用针灸、推拿等中医药传统诊疗手段及诊疗方案等开展深入、系统的科学化、规范化研究。重大疾病中医药研究:针对严重危害我省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特别是对原因不明、多因素致病以及复杂性疾病,进行中医药临床研究,提高临床疗效,降低病死率,探索形成中医药防治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案。
名老中医及学术流派研究:重点对我省在国内有影响的中医学术流派进行研究,梳理流派学术发展脉络、主要学术思想等。开展以省名老中医为主的老专家特色诊疗技术、方法、经验传承方法学等的整理、传承和完善。
中医预防保健研究:开展与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的研究,如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健康状态辨识、干预方案、特色技术、服务标准和宣教产品等;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生活方式管理和中医药干预研究。
中医护理研究:围绕提高护理质量、发挥中医药特色,开展中医特色护理研究。
(二)中药研究
临床药学研究;中药药性理论及配伍等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研究;中药(药材、饮片、提取物、颗粒剂、制剂等)质量标准化体系与方法学研究;单味中药及复方药理学研究;中药制剂的创新研究,特别是体现中药特点的新剂型、新辅料、新设备,改进中药饮片水煎剂、方便患者的应用研究;江苏名优中药与著名经(古)方的方剂配伍规律和作用机理、药效物质基础研究。
(三)中医药政策研究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省级医改综合试点,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和诊疗技术的经济学评价、中医药补偿政策、中医药参与分级诊疗的运行模式、中医药人才成才规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机制等中医药政策性课题研究。
二、申报类别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三类。
(一)重点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创新性强,研究方向明确,预计能明确得出阶段成果。申报单位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点专科、国家重点学科、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三级实验室。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至2015年3月31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合理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
2、资助额度
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共设10项左右。
(二)一般项目
1、申报条件
面向全省具有从事中医药科研条件的医疗、教学、科研等机构。申报人必须是实际从事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至2015年3月31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作为申报人。
2、资助额度
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2-4万元。
(三)培育项目
为自筹经费项目。主要面向国家和省重点学科、专科、研究室、传承工作室,以及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申报。申报人必须是实际从事临床和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至2015年3月31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作为申报人。
该项目系自愿申报,立项项目经费由单位自筹或从学科、专科等专项建设经费中列支。
三、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2年。时间从《任务书》下达开始计算。
四、申报限额
我校今年限报30项,申报类别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各单位上年度资助及完成情况,现将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充分论证,在限额范围内择优选拔。
单位 | 名额数量 |
基础医学院 | 6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6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3 |
药学院 | 8 |
信息技术学院 | 1 |
经贸管理学院 | 2 |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 1 |
护理学院 | 2 |
图书馆 | 1 |
五、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对照《项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申报书》(一式6份)由各单位汇总交至科技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档和汇总表发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张 盈、钱 丽 联系电话:85811065
电子邮箱:kjcxmb@163.com
科技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