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蕾发布时间:2015-05-11浏览次数:46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切实提高和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准确地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办法》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本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工作以学院自查和学校专项检查两种形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第11—12周(5月11日—5月22日)

专项检查:第1314周(525日—65日)

二、检查内容

1.学院自查:各学院组织教研室从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学纪律、学习风气、课外辅导与作业等方面进行期中教学常规检查,采用组织各级领导和同行听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对学生进行期中考试和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并形成《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2.专项检查:教务处组织学院互查,对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学院教研室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3年获得“校级优秀教研室”称号的教研室和承担中医学、中药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教研室。

三、工作程序与任务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自查内容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并报送至教务处。

(二)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与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的学院检查同步开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由教学院长负责组织各教研室开展自查工作,各教研室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教学文件和相关教研室材料,进一步规范教学活动。

2.各学院检查组在互查过程中要严格要求,重在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同时要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3.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改进,把规范教学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4.请各学院于5月29日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报送至教务处,所有材料需交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联系科室:教学行政科,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方式:方玉如85811002,张敏、张荻 85811073,邮箱:nzyjiaoyanke@126.com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