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小平发布时间:2020-03-10浏览次数:351

各班级、全体同学: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0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

一、补登记对象:

1.2019级本科新生中尚未进入贫困生库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2019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19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3.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特别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19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自愿如实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院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综合辅导员和学院意见,生成最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认定结果。

根据2019年秋季认定结果,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信息,尚未进入贫困生库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考名单见附件2。原则上需加入贫困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放弃。

三、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请各班级于319日(周四)前通过线上形式召开班级民主测评会(辅导员和学导需参加),对申请补认定同学进行民主测评,并于320日(周五)上午11点半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学生《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学工办刘小平老师,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命名某某班春季补认定。

2.各班级要加强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去伪存真,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认定。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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