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院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南中医大人字〔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聘教授(以下简称“校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聘教授面向校内外优秀教学科研人员选聘。
二、选聘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聘教授(以下简称“校特聘教授”)分为A、B、C三类。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治学严谨,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学创新能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
3.具有较强的学术组织与管理能力,能够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中特聘教授岗位职责,全职在南京中医药大学任职。
(二)A类“校特聘教授”为具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培养潜质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 主持3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完成重大成果转化,并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的能力,研究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三)B类“校特聘教授”为具有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的培养潜质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完成重大成果转化,研究水平居于国内先进地位。
(四)C类“校特聘教授”为具有省部级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培养潜质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毕业博士生,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
2.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在教授团队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发展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
三、岗位聘期及待遇
(一)“校特聘教授”聘期三年。
(二)A类、B类“校特聘教授”待遇:
1. 校内人员获聘A类、B类“校特聘教授”后,在聘期间每年岗位津贴分别为10万元/人、6万元/人,学校原有待遇不变。
2. 校外人员获聘A类或B类“校特聘教授”后,聘期内待遇将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另议。
(二) C类“校特聘教授”待遇:
1. 享受学校副教授职称待遇;
2. 学校为通过“评选条件1”获聘的C类“校特聘教授”提供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对通过“评选条件2”获聘的C类“校特聘教授”申请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1:1经费配套政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025-85811574,leizh1015@163.com。
具体通知可参见“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