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江苏省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适应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学科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现就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及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等最新精神。
2. 《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苏学位办〔2021〕3号)。
二、修订原则
1. 明确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准确把握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以立德树人、服务社会需求、提高培养质量、彰显学科特色为指导思想,结合自身实际与特点,广泛调研论证,吸收、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的培养理念和培养方式,并以相应的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作为支撑。
2. 体现学科特色。鼓励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大学科交叉类、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和实践类课程的设置比重;探索多学科联合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等创新模式。在尊重人才培养规律、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中医药教育新形态,在培养方案中体现培养特色。
3. 严格审核执行。培养方案修订优化工作要加强领导、充分酝酿、严格流程、逐级审核、认真执行。要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学科发展,积极建设拓展资源,科学编制,确保培养方案切实可行,成为研究生培养、教学管理以及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保障
1. 成立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统一规划和协调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 成立工作小组:以学位点执行负责人、学位点联络人、课程负责人、专家等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四、修订范围
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五、修订内容及要求
培养方案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实践能力、学位论文等环节进行修订和优化,特别应重点关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养目标应主动对接社会和行业需求,体现分类培养原则和不同培养层次的差异性。
(二)研究方向应科学规范、全面准确,既考虑学科优势特点,又密切结合行业需求,密切关注领域发展前沿。
(三)培养方式应突出导师负责制,成立导师指导小组共同指导研究生,鼓励培养方式改革创新。
(四)课程设置方面需重点梳理研究生课程体系。
1. 以《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为依据,突出课程校院二级管理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加强专业基础课程建设,专业基础课应体现一级学科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有利于启迪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每个专业设置专业基础课1-2门;专业课应体现二级学科的特点和特色,反应二级学科发展前沿,有利于巩固专业思想、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2. 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提倡将体育、美育、校内外研究生SPOC、案例库等相关课程纳入课程体系;淘汰多年未开出或已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并形成课程替代方案。
3. 加强思政课程建设,推动课程思政改革,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育人功能,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
4. 提升研究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免修、免听措施的具体条件设置研究;积极探索将研究生学术成果、实践成果作为课程考核依据的可行性研究,创新考核手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研兴趣。
5. 公共选修课,是为完善复合型人才知识结构、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而开设的跨学科课程、方法技术类课程、素质拓展类课程,鼓励新开高质量的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
6.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实际,合理安排课程学期分布。
(五)强化实践环节,进一步细化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主动对接行业准入标准,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
(六)学位论文工作环节、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应结合学科特点及发展规划,制定不低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中医大研字〔2018〕7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南中医大研字〔2018〕9号)的具体要求。
五、工作流程
1. 2021年5月7日前,学院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 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基础调研、方案研讨、意见征求(征求意见对象应包括学生代表、用人单位代表、行业代表、产业教授、相关专家等)、材料收集、公开论证。
3. 2021年5月26日前,院学位委员会审定,形成审定稿,上报研究生院。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