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版
发布时间: 2021-11-10 浏览次数: 572

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1107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2021版)进行。具体额度划分见附件1

各班级召开班级评议会议(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辅导员参加),须在额度内评选,不得超过分配额度,评选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建档立卡(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

三、材料报送(以班级为单位)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正规信纸,黑色水笔)一份;

2)申请人《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控制在一页纸内。申请人签名需手写签字);

4)班级《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及纸质版(需辅导员审核签字)一份。

四、报送时间

1116日(周二)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办刘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1017976947@qq.com,邮件命名为“国助+班级”。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版.docx

附件:1.附件1: 2021智信院国家助学金班级名额分配.xls

2.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3.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