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计算机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发布者:邱正国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228

智信教字〔20231

为做好学院计算机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细则》,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胡孔法、殷明

副组长:万佼、孙荪

成员:周作建、胡晨骏、佘侃侃、邱正国、张宁一

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政策解读、专业及就业方向介绍、志愿填报指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审定、异议受理处理、分流后的衔接等工作,确保分流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分流原则

分流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同时,要结合社会需求和学科专业持续发展的需求,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三、分流对象

2021级按计算机类招生的学生,且已修读完前两年大类平台课程。

四、分流后专业及规模

1. 分流后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2. 分流后各专业上限学生人数为51人。(共76人)

五、分流办法

1. 学生根据自身志愿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并按规定时间统一上交学院,未按要求填写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交由学院统筹安排。

2. 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流,填报第一志愿专业人数超过预设专业容量时,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按照预设容量从高到低录取。余者进入第二志愿专业进行排序分流,以此类推。

3.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工办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进行评定,其中专业学习素质分按前三学期内所修全部必修课程(体育课成绩除外)的初次成绩进行计算,发展性素质加分以学校公布的加分标准为依据。

六、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1. 2023325-329日,学院召开分流动员,各分流专业负责人作专业介绍和培养方案介绍,接受学生相关咨询;

2. 2023329-43组织学生填写并提交分流志愿表;

3. 202343-7日学院按照工作细则进行分流;

4. 202348-10学院公示分流结果;

5. 2023411-13日学院将最终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七、异议受理

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3天。学院将对初步确定的分流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分流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处理。

 

本细则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323

 

附件一: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