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史旭芹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227

各学科、各相关研究生、各导师: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为保障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学院决定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一、参加考核人员及条件

参加考核人员为我院2021级研究生,考核基本条件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已通过,且研究课题取得一定的进展。

二、考核内容

1. 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2. 课程学习情况:对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考核研究生培养课程修读情况。

3. 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主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学术交流、文献阅读、学术论文发表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考察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是否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等。

4. 实践能力: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能力要求,检查其实践安排落实情况。考察研究生科研实践项目和活动参与情况。

三、考核组织

1. 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至少3人为硕士生导师。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

2. 研究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初步评定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审核科研记录、实验数据、调研数据等,并签署意见。学院联合研究生所在党/团支部鉴定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同时组织专家考核。《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55日之前提交学院。

3. 现场答辩考核(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用考核小组审核材料、研究生ppt报告(每人6分钟)、考核小组专家提问、报告人答辩的形式进行。考核小组应综合评价研究生各方面表现给出分数(百分制),并评定整改建议意见。考核过程应有详细纪录,并由考核组长签字。

四、考核结果

1. 学院将根据专家打分结果确定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按计划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应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下一步整改计划,并于6个月后重新提交中期考核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按照考核程序进行二次考核。二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可以继续下一阶段的学习;二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需延迟1年以上毕业或劝退。

2. 所有2021级研究生必须按照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事先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批后,另行安排时间考核。申请延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毕业申请时间相应顺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

1)未办理延期手续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核者;

2)科研记录、调查数据不实、虚报者。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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