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宁一发布时间:2023-05-08浏览次数:205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认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2年正常申报期间,因非主观因素无法及时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23届毕业生。

2.申请学生需满足以下类型中一种:残疾、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申请并获得毕业年度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校园地贷款)。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报程序

(一)办理社保卡。为确保能够正常申领补贴,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前,务必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银行功能。

(二)提交申请。根据补贴发放工作要求,毕业生须提前做好申报资料准备,请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或“江苏智慧人社APP 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524

学生申报后,将由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线上进行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审核无误申报成功后,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申请学生本人省社保卡(三代卡)金融账户内。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学生类型为残疾、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之一的人员,申请时系统内将自行比对申请人身份,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获取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及系统内身份比对不成功人员,需按照申报系统要求自行上传证明材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上传贷款合同PDF文件。

低保:系统自动识别;如果识别不了,请准备低保证明上传系统。

残疾生:系统自动识别。

申请并获得毕业年度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准备2022年度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贷款年限为毕业学年或申贷年限覆盖毕业学年(不含还款期),务必上传PDF文件;国开行贷款可直接将国开行系统里的贷款合同PDF格式文件上传系统。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系统自动识别。识别不出的,准备建档立卡证明材料,三选一,推荐使用建档立卡系统截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系统自动识别。识别不出的,准备建档立卡证明材料,三选一,推荐使用建档立卡系统截图。

特困人员:系统自动数据比对,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材料。

以上需上传电子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2.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申报学生需提前办理省社保卡(三代卡),并至线下网点开通金融功能后方能在系统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请学生务必于申请前完成相关手续。即时制卡网点信息见附件三。

3.学生申报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成功后,应积极应用于相关求职创业工作,否则学校有权追缴相关补贴费用,并计入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均能按需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5-85811938

 

附件一: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操作说明

附件二:求职创业补贴系统内数据比对不成功人员上传材料说明

附件三:即时制卡网点信息统计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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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