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史旭芹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784

各研究生: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2123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和《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未超出基本学制的全日制境内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 2023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评定,无需个人申报;

2. 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等综合评定;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科研成果等评定。

3. 研究生务必认真核查个人申请材料,填报信息需真实有效,如经核查不符合评审要求,评定等级为三等,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4. 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流程

1. 成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 2021级、2022级研究生于1016日前填报申请表(附件3)及综合成绩核算表(附件5),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由各班班长收齐后,纸质版上报学院,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ixuqin@126.com

3. 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一、二、三等奖学金。

4. 经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和等级后公示3天,汇总相关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院。

  

附件1:智信研字〔2020〕5号-智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0年修订).doc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学术成果(论文)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pdf

附件3: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2023年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1级、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核算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