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坚持综合评价,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注重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等效性”。
3.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笔试试题除外)”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核、组建和培训复试专家库、复试考核组织与监督、复试录取等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3.学院组建研究生复试专家库,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复试专家,综合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专家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组配备秘书1人。综合考核小组经培训后上岗,负责确定具体要求、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各考核小组成员一经确定,复试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场或者换人。
4.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5.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秘书现场记录复试过程。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考核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考核结果汇总等材料盖章原件提交研究生院存档。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线及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划定与公布,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一志愿复试
1.报到时间:3月28日 9:30-15:30
报到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携带备查(材料不退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3)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6)《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除(6)、(7)两项,其他(1)-(5)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一志愿复试考核形式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考核。复试考核各个环节考生均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1)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9日(周六)上午8:30-11:00,满分300分。专业课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请携带黑色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得携带计算器;考试地点在仙林校区,具体安排见报到现场《考场安排》。
(2)综合考核定于3月31日(周一)上午9点在树勋楼B4-416会议室进行。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内容包含四部分,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专业基础知识考核(50分)、科研和实践能力考核(50分)、学术创新能力考核(50分)、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含口语、听力)考核(50分)。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的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一志愿录取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综合考核成绩未能达到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的60%;
(3)复试总分未达到复试总成绩60%;
2.综合考核专家组须对“淘汰”考生的面试考核情况作详细说明,全体专家签字确认后,将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提供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淘汰该考生。并将所有考核材料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提交至研究生院复查备案。
3.考生的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源等。
2.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公布,未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接受。
3.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单科成绩达到一区国家线,初试总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专业基准线;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校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的申请。
5.我校调剂工作预计于4月8日开始分批次进行,调剂缺额及调剂工作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七、招生计划
参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附件。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应体检,将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工作监督
1.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的质疑。
2.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十、补充说明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附件。
2.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进行网上缴费(“南中医财务处”公众号-业务办理-公众服务-自助缴费)。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
4.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新生资格等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25-85811574
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