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宁一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次数:10


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方案》,以及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订本细则。

一、总体原则

1.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

2. 严格调剂管理与录取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3. 坚持以人为本,做实做细服务,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人性化关怀。

二、工作组织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定调剂工作基本规范,做好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加强舆情应对,做好调剂期间应急处置预案。

3.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调剂工作方案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确保科学性。

4. 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源等。

5.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方案制定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三、调剂要求

1. 调剂考生的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单科成绩达到一区国家线,初试总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专业基准线

2. 调剂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进入调剂复试的遴选规则等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轮调剂工作的通知中要求

四、调剂复试与录取

1. 对申请同一专业或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

2. 总体流程:

1)研究生院发布调剂通知,公布调剂缺额并开放调剂报名系统;

2考生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

3学院依据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确定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调剂复试通知”;

6学院组织调剂复试,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7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调剂待录取通知”;

      (8考生确认“调剂待录取通知”。

4.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8-28日。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通知。

5.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照“初试成绩+复试考核成绩”的总分排名,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或复试成绩未达到复试总成绩的60%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6.复试具体流程

1)报到时间414日  8:30-9:00

报到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树勋楼B4-413

2)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携带备查(材料不退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3)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6)《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除(6)、(7)两项直接提交原件,其他(1-5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1复试考核各个环节考生均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2)复试考核定于414周一上午9:30树勋楼B4-416会议室进行。

复试考核满分500分,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复试科目考核150)、专业基础知识考核(150分)、科研和实践能力考核(100分)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口语、听力)考核100分)。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的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宁一    联系方式:025-85811574

五、其他说明

1.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信息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 调剂考生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三个平行志愿。如填报我校多个调剂志愿,则视为服从学校任一调剂志愿。每批次调剂复试期间,如考生修改志愿、未按时接受“调剂复试通知”、拒绝“调剂复试通知”等,均视为放弃我校调剂复试。

3. 调剂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接受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调剂待录取通知”。一经接受,将不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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