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周璐发布时间:2025-05-26浏览次数:10


本科生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院

毕业生人数

优秀毕业生人数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153

8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步骤

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方式开展。

1. 学生申报步骤:登陆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各项评优申报—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注:请对照评审条件录入相关信息,获奖时间及名称需与证书一致,与评选条件无关获奖无需录入)请注意对应附件pdf必须是端正清晰的。

请在529下午14点前,各班将汇总表【附件2,备注里面注明符合评选条件第几条纸质版、对应评审条件的附件纸质版和班级公示截图纸质版打印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027918565@qq.com请严格遵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2. 学院审核步骤:登陆学工系统—奖优(助)评选体系管理—奖助学金审批。学院审核人查看各项填报要求后,进行学生填报内容的审核。

(二)评选时间安排

负责部门

5月26日—5月28日

学生申报

各班级

5月26日—5月29日

班级评议和推荐公示

各班级

5月29日—6月3日

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

 

 

三、评选要求

1.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严格组织评选。辅导员应全面了解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学院要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宣传范围和力度,深入挖掘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注重评选过程的教育和引导,鼓励广大同学积极申报, 提高评选工作的关注度,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带动班风、院风、学风建设。

2.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5%,各学院必须坚持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参照《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组织评选工作。

3.健全校院二级选拔机制,采取个人申报、班级评选小组评议、班级公示、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公示、学工处公示的形式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4. 学院在审核环节应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评选指标,删除无关获奖。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