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人数 |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 153 | 8 |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步骤
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方式开展。
1. 学生申报步骤:登陆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各项评优申报—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注:请对照评审条件录入相关信息,获奖时间及名称需与证书一致,与评选条件无关获奖无需录入)请注意对应附件pdf必须是端正清晰的。
请在5月29日下午14点前,各班将汇总表【附件2,备注里面注明符合评选条件第几条】(纸质版)、对应评审条件的附件(纸质版)和班级公示截图(纸质版)打印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027918565@qq.com。请严格遵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2. 学院审核步骤:登陆学工系统—奖优(助)评选体系管理—奖助学金审批。学院审核人查看各项填报要求后,进行学生填报内容的审核。
(二)评选时间安排
日期 | 内容 | 负责部门 |
5月26日—5月28日 | 学生申报 | 各班级 |
5月26日—5月29日 | 班级评议和推荐公示 | 各班级 |
5月29日—6月3日 | 学院评审、公示 | 学院 |
三、评选要求
1.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严格组织评选。辅导员应全面了解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学院要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宣传范围和力度,深入挖掘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注重评选过程的教育和引导,鼓励广大同学积极申报, 提高评选工作的关注度,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带动班风、院风、学风建设。
2.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5%,各学院必须坚持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参照《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组织评选工作。
3.健全校院二级选拔机制,采取个人申报、班级评选小组评议、班级公示、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公示、学工处公示的形式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4. 学院在审核环节应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评选指标,删除无关获奖。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