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信息学科建设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时间:2013-09-17浏览:27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信息学科,根据中医药信息学重点学科建设要求及学科建设规划,设立开放课题基金,由江苏省优势学科(中医学)专项资金支持,旨在资助结合学科的自身特色,为培育国家级、部省级项目而开展的基础研究。

一、开放课题主要资助领域

1.中医药信息学基础研究 (申请代码0-000)

⑴ 中医药信息学文献数据库研制

⑵中医药信息学名词术语的规范化研究

⑶中医药信息学的内涵与外延研究

⑷中医药信息学学科网站的建立建设

2.中医药文献信息化处理研究方向(申请代码1-000)

3.中医药临床与教学信息传播与信息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方向 (申请代码2-000)

4.中医药信息工程及人工智能研究方向(申请代码3-000)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为从事中医药文献、信息、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研究、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研人员,需由两位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予以推荐方可申请。

2.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在读研究生和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申请者可围绕各研究方向自拟选题。对于符合各学术方向研究规划,利于学科和学术方向发展的选题优先资助。

4.每个申请者(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

5.开放课题同时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处按南京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进行管理,申请课题不能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校级课题重复立项。

三、课题评审、资助与管理

1.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按课题研究工作需要,资助力度为1~3万元。

2.学科建设项目办公室邀请专家组织课题评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

3.1年以上的开放课题项目,课题主持人须每年12月20日前向学科建设项目办公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经学科评审后决定是否继续资助以及资助金额。

4.学科对研究成果水平较高者按有关规定实行奖励,对研究前景良好的成果将在下次重点学科开放项目立项时给予优先资助。

5.项目终止者提交终止报告。

6.中标课题负责人应与本学科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履行各自职责,开放课题必须按合同结题,同时上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报告》。在课题结题后须提交发表论文、论著单行本;研究工作中的原始资料及数据、档案及目录;获奖、专利等成果复印件,经与原件审核后,由本学科存档。

7.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须标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信息学重点学科建设资助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按规定格式填写《中医药信息学重点学科开放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本学科。

2.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3.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仙林大道138号70信箱,南京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邮编:210023  收件人:董海艳收

电子邮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donghy791023@163.com.

联系人:董海艳老师  13913911117


附件:开放课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