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行政处分条例》的通知

时间:2009-09-25浏览:282

各学院、各部门、各附属医院:

为加强研究生的教育管理,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分条例》,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研究生院。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行政处分条例.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