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横向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横向科研项目按合同要求顺利完成任务,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科技处将开展横向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列入我校科技计划、目前仍在实施的横向科研项目(不含2014年新上项目)
二、检查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以技术合同为依据,对照合同相关条款,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
(二)2008年12月之前立项的新药研发项目、因故延期或出现其他情况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具体说明。
(三)科技处将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发送相关表格至各项目负责人邮箱,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并提交电子表格至邮箱nzyttc@163.com,同时请将纸质表格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经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于4月25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开展横向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是我校完善科技项目过程管理、落实追踪问责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联系人:孙熠杨军电话:025-85811220
科学技术处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