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业指导工作、提升学业教师工作能力和水平,提供学习典型、交流心得、了解诉求的平台和渠道,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于2014年11-12月举办学生学业指导教师经验交流,现将第一次交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承办学院
1. 时间:2014年11月12日(周三)下午2:00——4:30
2.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7报告厅
3. 承办学院:药学院
二、交流主题、参加人员
1. 交流主题:
序号 | 交流主题 | 发言人 | 所在学院 |
1 | 如何快速与学生融为一体 | 赵群 | 药学院 |
2 | 改变学习方式为切入点指导 | 郁红礼 | 药学院 |
3 | 专家指导,巩固专业思想教育 | 张芳 | 药学院 |
4 | 学生课外实践与科创 | 王令充 | 药学院 |
5 | 加强学业指导老师与辅导员联络 | 赵江 | 护理学院 |
6 | 待定 | 待定 | 心理学院 |
7 | 从学业指导中获得收益及建议 | 栾 倩(学生) | 药学院 |
2. 参加人员:全体新生班级学业指导教师、部分老生班级学业指导教师,各学院学业指导秘书、学生代表等
三、其他事宜
1. 学生学业指导中心与承办学院共同做好经验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学院应通知全体学业指导教师并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新生班级学业指导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培训,其余鼓励参加,具体由各学院负责安排与考核,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2. 鼓励各学院积极申报、承办相关交流、研讨活动。
3. 联系人:胡璟,联系电话:85811219
教 务 处
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