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研字〔2014〕25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精神以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年11月12日
时间:2014-12-01浏览:445
南中医大研字〔2014〕25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精神以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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