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5-03-24浏览:63

关于对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班级:

为了规范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切实有效地发挥导师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作用,保证导师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考核的试行办法》的要求,每年由学院本导制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

请通知各位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根据文件要求,对照《本科生导师制培训计划书》,对2014年度的年度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3月31日将考核情况交到学院学工办,上报院本导制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学院审核。

南京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2015年3月24日

附件:《关于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考核的试行办法》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考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