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02浏览:8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75号)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名额: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

3.优秀教学团队1个。

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人员申报。

二、推荐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和优秀教学团队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请严格按照《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师〔20171号)(附件5)执行。

三、选拔程序

学校在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1738日下午17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07),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1.单位推荐报告(包括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结论、推荐意见等),单位领导须签字盖章;

2.各类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1、2、3,均一式五份),《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相关表格电子档请发送至rsc@njucm.edu.cn

3.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4.各类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团队为带头人)近五年内的代表性专著、论文、教材等2篇(本),均为原件,上报省教育厅后不返还,请备份留底。

联系人:张雷、张军;联系电话:8581117985811057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推荐表

4.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17224


附件下载:/accessory/2017_2/20172241572196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