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58号)要求,现对我院2017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分配额度参考各班级贫困生数据库人数,具体额度划分见附件1。让每位学生特别是贫困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为贫困生数据库内学生。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每生每年3000元,三档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一半。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0月11日—10月17日: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学院审核,确定候选人;
10月17日—10月19日:学院公示3天,报学校审核。
附件:
信息技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