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信息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 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7浏览:312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现我院2016-2017学年人民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16日

二、参评对象

2013-2016年级全体本专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人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由院学工办负责协调,责任人为院党总支蔡爱华书记;各辅导员、学业指导老师为各班级此次评审工作责任人。全体师生应充分重视评选过程,通过人民奖学金的评选,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要求

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信息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评选。

(二)评定要求

1.德育测评: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参见《学生手册》)为依据,由各班级负责。评定结果按“特优”、“优”、“良”、“中”、“差”等级进行填报。

2.智育测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6-2017学年课程成绩,学院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暂行规定》执行,由各班班长、团支书审核认定。

3.学生体测成绩以体育部提供的为准,所有参评学生须达到相应奖项的体测要求。具体成绩及等级见附件2。因国家体测只测到大四,故13级同学无大五体测成绩。

4.2016级同学在综合素质评定基础上按照比例评定。

5.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学院综合评价各项测评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评选,行为测评必须为“优”、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6.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学生20名,并在校级学生组织及所在学院公示3天以上。被推荐的同学不占用所在学院的评选名额,在评选时,注意与学院的沟通对接,做好评选过程记录。该部分同学由校团委经评审公示后,于10月24日前出具获奖学生名单(附件3)至相应学院负责老师,由学院负责老师将该部分同学的获奖信息录入奥蓝网,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校团委评定,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16-2017学年)。具体评选工作安排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7.校优干、院优干,在录入奥蓝网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16-2017学年)。

8.转专业同学评奖由转出学院负责评选,不占用转出、转入学院名额,同时由转出学院提供书面材料(附件3)至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在接到转出学院的书面材料后,将该部分同学的信息录至奥蓝网系统。该部分同学在录入奥蓝网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转专业”。转出和转入学院均有责任提醒该部分同学至转出学院参加评选。因转出、转入学院疏漏,导致该部分学生未评定成功或逾期的,将由相应学院负责。

(三)评选步骤

1.10月19日前:各班级完成所有学生2016-2017学年成绩数据的整理及平均绩点的测算工作,包括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的认证工作;班级评议小组(小组名单上报学工办)完成“学生行为规范测试”工作。

2.10月20日~10月23日:各班级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的要求,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要求,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名单,10月23日下午4前,将《人民奖学金获奖名单纸质版报学工办,电子版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邮件命名为某某班人民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3.10月24日~10月27日:学院召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核各班级初评人员名单,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院内公示三天。

3.10月28日~11月1日:将初评人员相关数据录入奥蓝网,并在奥蓝网中进行审核通过(务必核对银行卡号)。

4.11月2日~11月8日:学工处通过奥蓝网进行校级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将《2016-2017学年人奖名额分配及实评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交学工处教育发展科。

6.11月9日~11月14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对拟获奖学生通过奥蓝网学生版进行全校公示。


附件

附件1:信息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17体测成绩.xls

附件3: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doc

附件4:关于《学生手册》(2013版)中奖学金条例有关刊误的说明.pdf


                                      信息技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