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22浏览:771

智信教字〔20208


各办公室、各教研室、2017级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16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点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候选人名额计划分配

经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21年推荐计划为8人。每个专业推荐前三名,各专业的第一、二名为自然推荐,可直接参加答辩审核;各专业的第三名需经过答辩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取前2名。各专业前三名有自动放弃者,只有低于推荐计划数8人时,各专业的第四名才可进入推荐程序。具体分配如下:

学院

专业

自然推荐计划数

竞争推荐计划数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1

32

软件工程

2

1

医学信息

2

1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向学院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管理办法》、《通知》精神和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学工办

学业指导教师

922

2

成立学院推荐工作组、专家审核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科研

办公室

922

3

计算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学业指导教师、辅导员双把关审核并签字,交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后向学生公布。

学业指导老师

学工办

教学科研办公室

924日上午12点前

4

符合资格的学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

学工办

学业指导教师

教学科研办公室

924日下午4:00

5

组织符合推免资格且递交申请的学生答辩,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评审,评审结果经推荐工作组讨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学工办

教学科研办公室

925日下午2:30

6

根据公示结果正式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教学科研办公室

926

四、相关工作要求

1. 学院根据《管理办法》成立推荐工作组,集体决策推免计划的二次分配方案。

2.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3. 定向委培和订单定向培养学生不参加推免遴选。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依据综合评价排名予以推荐,取消《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六)项之“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的推荐规定,调整为获国家级科技比赛特等奖前四主创分别加7.06.05.04.0分,一等奖(金奖)前四主创分别加6.05.04.03.0分,二等奖(银奖)前四主创分别加5.04.03.02.0分,三等奖(铜奖)前四主创分别加4.03.02.01.0分。

5. 在校生参军入伍、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者加2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再加2分。

6. 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体育竞赛前三名加1.5分;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体育竞赛前三名加0.5分。

7. 《管理办法》中国家级科技比赛仅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统称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科技比赛仅指上述竞赛的省级赛。

8.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9.其余条件均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经学院确认推荐的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成绩单一份;

3)所有加分因素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各类材料请于924日下午4点前送交教学科研办公室,教学楼B4-413

五、取消推荐资格

推荐名单确定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推荐资格:

1. 受到任何形式处分的;

2. 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3.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 所有公示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及研究生院主页同步发布。在推荐工作进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811574,联系人:邱老师。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负责推免生推荐的监督工作。投诉与举报电话: 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附件:

1. 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南中医大研字〔201623]

2.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 主动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声明

4.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名单

5.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生遴选推荐工作专家审核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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