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泰州校区: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 号)和《省教育厅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新学期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泰州校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用感,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确认工作,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二、减免对象及标准
减免对象为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原则上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为准(详见附件)。减免金额标准为学费,本科生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
如果有建档立卡学生附件中无其信息,请将其信息补充在表格后面,并同时提交建档立卡手册、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审核之后统一归还至学院)。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泰州校区于11月20日前将完善后的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奥兰网上报材料报送,纸质版须学生本人签名确认,经办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同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申请平台”下“资助管理”栏目中审核填报。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确定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