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各教研室、2019级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点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和《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二、 推荐候选人名额计划分配
经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23年推荐计划为9人。每个专业按照班级人数的5%进行推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可推荐3人,软件工程专业可推荐2人,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可推荐3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另单拨推荐名额1人,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可推荐4人,具体见下表分配计划表;所有推荐学生均需参加答辩审核。具体分配如下:
学院 | 专业 | 推荐计划数 |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1 |
软件工程 | 2 | |
医学信息 | 3 |
三、 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人 | 完成时间 |
1 | 向学院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管理办法》、《通知》精神和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到2023届预计毕业的每位学生,特别是做好我校招收推免生的相关政策解读等工作。 | 学工办 学业指导教师 | 9月13日 |
2 | 成立学院推荐工作组、专家审核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 教学科研 办公室 | 9月13日 |
3 | 计算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双把关审核并签字,交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后向学生公布。 | 学业指导老师 学工办 教学科研办公室 | 9月13日 |
4 | 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填报《推免申请表》,提交加分项相关纸质材料,交由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 | 学工办 学业指导教师 教学科研办公室 | 9月13日 |
5 | 学院组织院级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的加分项相关材料,组织公开答辩,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交院推免工作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 学工办 教学科研办公室 | 9月14日下午15:30前 |
6 | 根据公示结果正式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 教学科研办公室 | 9月14日 |
四、 相关工作要求
1) 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学院推荐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学院推荐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
2) 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上述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
3) 学院根据《管理办法》成立推荐工作组,集体决策推免计划的二次分配方案,有争议时应采取票决制。
4) 各学院要成立院级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表彰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5) 各学院必须将相关信息及文件精神准确、及时传达至所有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不得附加任何考试形式选拔推荐学生。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须经各学院双人审核,领导复核,均需签字确认。各学院需对所有申请参加推免招生的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加分项及加分分值均予以公示。
6) 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推荐汇总名单之前,如有学生书面确认放弃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
7) 其余条件均按照《管理办法》和《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3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推荐学生个人成绩单(初次及格成绩)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审核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因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加分的,还需提供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签字的鉴定意见和答辩记录。
上述各类材料请于9月13日下班前送交教学科研办公室,教学楼B4-413。
五、 其他事项
1) 推荐名单确定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1)受到任何形式处分的;
(2)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 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拟推荐名单等相关信息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0号)
2.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3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及其填写说明
4.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声明
5.推荐2023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记录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