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

时间:2023-11-01浏览:826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有关2023年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分配额度划分见附件1,各班级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议(成员为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骨干和普通同学组成,申请学生不参加),在额度内评选,确保做到应助尽助。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

111日—113日:申请学生提交申请理由说明至班级评议小组供评议参考。

114日—116日:各班级评议小组召开班级评议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班级公示(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117-119日:117日上午11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班级公示截图。汇总表纸质版辅导员签字后交至学工办刘老师处、汇总表和公示截图电子版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邮件命名为“国助+班级”。

学院审核,确定发放档次,公示3天,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申请平台”中“资助管理”栏目中审核填报并上报学校;

1110日—1120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评选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docx

附件:1.附件1: 2023智信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xls

2.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智信学院学工办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