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科生个人申请、辅导员初审、学院差额评审,学院拟推荐本科生贺新锋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10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朱梦婷,办公地点:B4-411-2,联系电话:025-85811670,电子邮箱:1027918565@qq.com。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时间:2024-09-29浏览:10
经本科生个人申请、辅导员初审、学院差额评审,学院拟推荐本科生贺新锋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10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朱梦婷,办公地点:B4-411-2,联系电话:025-85811670,电子邮箱:10279185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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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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