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1浏览:565

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分配额度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人数及困难等级比例,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班级须在额度内评选,不得超过分配额度,各档次评选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做到应助尽助

各班级召开班级评议会议(班级评议小组、须学业导师/辅导员参加)。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700元,二档每生每年3700元,三档每生每年27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各班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议,最终以学院评定为准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

10月31日—11月1日:申请学生本人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申请平台”中提交申请;

11月1日—11月5日:申请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学业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资助标准,并进行班级内部公示(公示内容不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请及时删除公示信息),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11月5日-11月11日:学院审核,确定发放档次,公示3天,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申请平台”中“资助管理”栏目中审核填报。

11月12日—11月20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评选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报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

所有材料务必于11月5日下午17点前提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7918565@qq.com,发送时请将邮件标题和文件命名为“班级+国助”,切记不要更改表格格式,直接填写相关信息;

2)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学业导师/辅导员审核签字)交至B4-411-2朱梦婷老师处;

3)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班级分配名额.xls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国助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