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4-11-15浏览:10

各学系、教学部、实验中心、研究所,各本科生班级:


为了规范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切实有效地发挥导师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作用,保证导师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考核的试行办法》(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一、工作目的:

考核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1级、2022级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

二、工作时间:

2024年11月15日-26日

三、工作流程:

1、11月15日-16日:

各班级成立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学业导师任组长,学习委员任副组长,组员3名),对本班本导培养对象进行评审。

2、111917:00前:

各班级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

    A.《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登记表》(附件2)

    B.《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3)

班级为单位发至:1027918565@qq.com,邮件主题:**班本导考核材料,如21计科班本导考核材料。

 

    纸质材料:

    A.《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学业导师签字)

    B.《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需学业导师签字)

    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工办(B4-411-2朱梦婷老师处。

 3、11月20日-11月22日

上述材料由学工办汇总后上报院本导制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学院审核

 4、11月22日-11月26日: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15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