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研究生班级,各学生组织、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鼓励更多优秀学生积极投身学院各项事业建设发展,为广大同学服务,经研究决定,学院开展2024年度优秀学生骨干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 具有正常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24级不参评);
2. 在院级学生组织、社团工作满六个月以上,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院级学生组织、社团包括本科生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分团委、学生会、青协智信分会、博爱智信分会、图灵协会、数模协会、心理气象站、新媒体团队;
3.在班级(团支部)工作满六个月以上,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二、评选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 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 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并表现突出;
4.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校纪校规,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5. 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 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首考成绩),在学习科研工作中恪守学术道德。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骨干评选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我院学生参与学生工作的组织体系开展;
2、参评学生应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向所在学生组织(社团、班级)申报评选,填写《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经所在学生组织(社团、班级)公开评选推荐,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学生组织(社团、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生组织(社团、班级)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进行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热情奋发向上的重要导向;应加强优秀学生骨干评选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2. 优秀学生骨干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所有评优申请资格,学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3. 申报表请于11月27日18时前提交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25-85811670
办公地点:树勋楼B4-411-2
1.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
2.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优秀学生骨干名额分配表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