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璐发布时间:2025-02-26浏览次数:10

各本科生班级: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现启动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

一、补登记对象:

1.2024级本科新生中尚未进入困难学生库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2024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4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3.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24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对“免申即享”对象只需填写学校信息、家庭地址信息,即可直接确认。“免申即享”对象困难级别默认为特别困难,学院按正常流程审核,支持认定工作组手动调整困难级别。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可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分档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学生,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需加入困难学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放弃。

2024年起全面开展申请学生家访工作,做到先家访后认定,请学院在认定前填报家访信息。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已迁移至大数据中心,新的访问地址如下:

  各学生用户(电脑端):https://jsxszz.jsed.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三、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请各班申请学生于3月3日下午14点前学生本人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并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各辅导员,作为各班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2.请各班组织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于3月7日前,根据学生在资助系统上填写的家庭经济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生成最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①对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进行宿舍评议,核实同学的日常生活、开销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初定困难等级,上报至班级;

②辅导员通过线上线下家访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家庭实际情况,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登记表》;

③对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进行班级内评议,班级评定小组根据申请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采集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宿舍评议内容、辅导员家访结果等相关材料对申请同学进行班级内评议,辅导员任评议小组组长,认定困难等级、总结困难说明(150字左右,申请人需用学校信纸、黑色水笔书写,由辅导员签字),必要情况下辅导员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并填写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

四、材料提交

请各班级于3月7日下午14点前,以班级为单位规范报送以下材料,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1.困难说明1份(150字左右,申请人需用学校信纸、黑色水笔书写,由辅导员签字);

2.《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请者通过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须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好字),纸质版1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须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电子版各1份;

4.班级公示的截图(电子版)。

5.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登记表(电子版)。

6.南京中医药大学家访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学工办B4-411-2朱老师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027918565@qq.com,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并命名“**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

请各班在评议过程中注意保护和尊重同学隐私。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汇总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