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信息技术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张蕾发布时间:2016-10-31浏览次数:54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搭建青年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的平台,调动和激励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举办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决定举办信息技术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并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学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全体在职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职称不限。近三年曾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包括授课竞赛、微课教学竞赛、多媒体课件大赛、杏林优秀教学奖等)中获奖者,可自愿参加本次比赛。

二、竞赛时间

    2016年11月16日下午1点。

三、竞赛形式

    此次竞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两组同时进行,竞赛环节包括书面教学设计、现场教学设计阐述和现场教学演示。

    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的一个知识单元,完成书面教学设计、5分钟的现场教学设计阐述和时长在15分钟的现场教学演示。其中,教学设计应围绕15分钟的授课演示环节进行设计,反映教师的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学科、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owerPoin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单独提交。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材料也可单独提交。

四、评分要求

    竞赛评委由专家和学生共同组成,专家评委负责为竞赛三个环节分别评分,学生评委仅参与现场教学演示环节的评分。评委依据《信息技术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评分规则》(见附件)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设计阐述、现场教学等进行评分。竞赛三个环节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环节占总分权重为:教学设计文案30%,教学设计阐述20%,现场教学50%(专家占90%,学生占10%)。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

    按学院实参赛人数的45%,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院将对获奖者颁发表彰证书和适当的奖金。其中一等奖获得者推荐参加学校比赛。

六、其他说明

    1、竞赛时所需课件由参赛教师自行准备。

    2、所有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文案、多媒体课件及其他教学辅助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eizh1015@163.com

 

 

 

附件:信息技术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评分规则.doc

信息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