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09-09-25浏览次数:282
各学院、各部门、各附属医院:
为加强研究生的教育管理,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分条例》,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研究生院。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行政处分条例.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