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6月研究生申请答辩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6 浏览次数: 62

各研究生: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信息技术学院2019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资格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未通过论文盲审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诉,学院专家组审核,认定为合格的,可以申请答辩。(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见附件1)

二、答辩申请审核程序

(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此步骤缺失将导致无法进行答辩结果的录入和学位授予。

(二)按照答辩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纸质材料,在521日前至学院办公室(B4-413)提交,现场审核。

(三)答辩专家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正高职称专家、一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秘书一名。答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答辩时间和地点

522 14:30-16:00,学院会议室(B4-416)。

四、答辩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518

提交盲审异议复议表

520日前

完成个人信息审核,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520-21

答辩申请现场审核

522

研究生答辩

五、补充说明

1、研究生答辩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务必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办公室邱老师:85811574

 

信息技术学院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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