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邱正国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556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要求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16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做好我校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要求,本年度推免工作继续对《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1623号)中部分条款作如下规定

1.定向委培和订单定向培养学生不参加推免遴选。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依据综合评价排名予以推荐,取消《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六)项之“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的推荐规定,调整为获国家级科技比赛特等奖前四主创分别加7.06.05.04.0分,一等奖(金奖)前四主创分别加6.05.04.03.0分,二等奖(银奖)前四主创分别加5.04.03.02.0分,三等奖(铜奖)前四主创分别加4.03.02.01.0分。

3.《管理办法》中国家级科技比赛仅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统称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省级科技比赛仅指上述竞赛的省级赛。

4.在校生参军入伍、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者加2.0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再加2.0分。

5.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体育竞赛前三名加1.5分;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体育竞赛前三名加0.5分。

6.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除外,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推荐名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重点向生源质量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倾斜。本年度下达我校2022年推免生计划221综合考虑各专业毕业班人数、既往推荐比例以及所在学院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建设情况和国家一流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各学院2022届推荐计划数名额分配见表1


1  2022推免计划分配表

学院

专业

推荐计划数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中西医临床医学

7

第一临床医学院

中医学

23

眼视光学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临床医学

28

生物技术

应用心理学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

针灸推拿学

21

中医养生学

康复治疗学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药学院

中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64+32

中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药制药

药学

药物制剂

生物制药(合作办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合作办学)

护理学院

护理学

17

护理学(助产学)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19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公共事业管理(合作办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健康服务与管理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药事管理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

软件工程

医学信息工程

公共外语教学部

英语

2

三、工作时序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各学院向所有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传达2022届推免工作要求,本校《管理办法》、工作日程安排等,做好政策宣传到2022届预计毕业的每位学生,特别是做好我校招收推免生的相关政策解读等工作

学工处

各学院

9月14日前

2

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意见,报校推荐领导小组备案后公布施行;计算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并交学院

各学院

9月15日前

3

学院组织院级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相关材料,组织公开答辩,计算综合排名,交学院推荐工作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将推荐人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各学院

9月17日前

4

教务处组织校级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向校推荐领导小组汇报,并由校推荐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教务处

9月22日前

5

推荐名单公示

教务处

各学院

9月17日-925

6

上报推免学生名单

研究生院

9月25日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学院推荐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学院推荐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

2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上述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

3各学院需根据《管理办法》成立院推荐工作组,将推免计划二次分配至各本科专业,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二次分配方案必须由院推荐工作组集体决策,有争议时应采取票决制。

4各学院要成立院级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须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5各学院必须将相关信息及文件精神准确、及时传达至所有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不得附加任何考试形式选拔推荐学生。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成绩及排名须经各学院双人审核,领导复核,均需签字确认。各学院需对所有申请参加推免招生的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加分项及加分分值均予以公示。

6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推荐汇总名单之前,如有学生书面确认放弃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校级审核过程中如有学生不符合推荐资格,可向后顺延推荐;推荐名单一旦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则不可顺延替补或更改。

五、相关材料报送  

1.各学院须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工作,及时向教务处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2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推荐学生个人成绩单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审核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因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加分的,还需提供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签字的鉴定意见和答辩记录。

2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汇总表的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xjks@njucm.edu.cn

上述各类材料请于91714点前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15-1)。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名单确定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1受到任何形式处分的;

2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学校推免工作方案、拟推荐名单等相关信息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1623号)

2.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2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及其填写说明

4.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声明

5.推荐2022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记录

 附件.zip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