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泰州校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条例》,2022年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年度审核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核
1.每位获奖学生均需认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学院(校区)首先对表格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以学院(校区)为单位报送至学工处,学工处汇总后交爱心社团组织评议考核,学工处组织复审,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
(1)出现首考一门不及格者由学工处根据学生平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表现来决定;
(2)出现首考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将直接取消该生受助资格。
缺额学生从爱心志愿者中推选。
3.被取消学生应知晓被取消的原因,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如本人有不同意见,可在表上作解释、说明。新推荐同学应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4.请各学院(校区)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审核,学院(校区)主要审核学生成绩,学生活动积分情况由社团统一审核。请学院(校区)督促学生认真填写电子版本的表格,包括审核表、变更表、申请表,表格统一按“XXX级XXX学院XXX审”(“XXX级XXX学院XXX申”、“XXX级XXX学院XXX变”)的格式命名。表格里面有个人签名和日期,请务必填写。
5.审核名单见附件1,请学院(校区)组织学生核对附件1汇总表信息(尤其剩余资助年限,替换的学生是按照原始学生的资助年限计算),如果有修改,请用红色标注,没有变化的学院(校区),请单独告知。如有遗漏请及时反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以上材料于10月17日前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格自行下载,所有材料均只须报送电子版本。
关于进行2022年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2022年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