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筑梦书香”奋进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学院

发布者:刘小平发布时间:2023-06-18浏览次数:368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8号)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筑梦书香”奋进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1.奖励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2.评选名额:我院可评选1人,二年级及以上班级每班限报1人。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奋进奖学金;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评定时前两个学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6.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三、申请方式及评选程序

1.班级成绩公示:各班公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专业平均绩点及排名,公示学期成绩(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排名较上一学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提升幅度。

2.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填写(1)《奋进奖学金申请表》(签名处务必手写, A4纸打印,一份是1张纸不要擅自改变表格样式);(2)《奋进奖学金汇总表》;(3)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志愿服务时长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班级审核。

3.班级推荐:各班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班级评议,并将推荐名单在班级公示,审核各项材料无误后上报学院。

4.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小组讨论审定初选名单,合格者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将结果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班评选后于621日(周三)上午11点前将以下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工办刘老师处,电子材料发至1017976947@qq.com邮箱,发送时请务必将邮件主题和以及文件名标为“奋进奖学金+班级”并打包发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1)《奋进奖学金申请表》(签名处务必手写, A4纸打印,一份是1张纸不要擅自改变表格样式);

2)《奋进奖学金汇总表》;

3)申请学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志愿服务时长相关材料;

4)班级评议意见。

 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附件:1.附件1: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docx

         2.附件2:2023年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docx

3附件3:奋进奖学金班级评议意见.doc

 

 

 

智信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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